市局的档案室在地下一层,恒温,恒湿,灯光是终年不变的暖黄。
陆峥签了字,从管理员手里接过那个牛皮纸档案盒。盒子很旧,边角磨得发白,封皮上的标签纸已经泛黄,打印的墨褪色成了浅灰。
"2006·8·14 梧桐巷7号 灭门案"
他在档案室的桌前坐下来,没有马上打开。
隔着一层牛皮纸,那里面装着的东西他其实不需要看。十九岁那年的雨夜,比今晚这场雨大得多。他放暑假回家,推开家门的时候,玄关的灯还亮着,母亲的拖鞋摆得很整齐,父亲的茶杯放在茶几上,茶还温着。
然后他看到了血。
血从客厅一直拖到卧室,姐姐的房间门虚掩着,门缝里……
陆峥的呼吸停了一拍。
十年了。他现在是南城重案支队长,见过比这更惨的现场,验过比这更多的尸体,所有人都说他陆峥是铁打的,现场再难看,他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没有人知道他只是学会了不在人前眨。
他打开档案盒。
卷宗的第一页是现场照片。黑白打印的清晰度不算高,但足够了他亲手把这些画面烧了十年,它们却还是十年如一日地清晰。
受害人四名。父亲,母亲,姐姐,还有借住在家里的表妹。死亡时间,2006年8月14日夜间。凶器,厨房刀具,刃长二十厘米。凶手从阳台进入,没有留下指纹,没有留下足迹,作案后清理了部分现场,手法冷静,反侦察意识极强。
第五页,证物清单。
陆峥的目光从上往下扫,扫到第七行的时候,停住了。
证物编号07:现场遗留丝巾一条,粉色,丝质,疑似被害人所有。
粉丝丝巾?
他的手指在那四个字上按了很久。
他不记得家里有这条丝巾。母亲的丝巾他每一条都记得——她爱美,爱了一辈子美,十九岁的陆峥那时候还嫌她麻烦。案发后警方排查过,丝巾不属于家里任何一名女性,不属于任何已知的亲友,最终作为"无法确定来源之物证"附卷。
一条不属于死者的丝巾,留在灭门案的现场。
十年,没有结论。
陆峥继续往后翻。证人证言部分已经短得可怜深夜,暴雨,老巷子,没有目击者。唯一有价值的证言来自巷口小卖部的老板,说当晚十点多见过一个"穿深色衣服的人"在巷口徘徊,雨太大,没看清脸。
再往后,是结案附页。
"本案历时一年零三个月侦查,因无突破性线索,证据不足,凶手未归案,现作为悬案挂存。"
落款日期,2007年11月。
陆峥盯着"凶手未归案"那五个字。
十九岁的他在殡仪馆里站了一夜,二十二岁从警校毕业,二十四岁进重案队,二十七岁当上支队长。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天生的刑侦料子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办的每一起命案,抓的每一个凶手,都是在还2006年8月14日那晚的债。
而现在,十年之后,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姑娘被杀了。
凶手清理了她的指甲,把她运回梧桐巷,用一条丝巾,把她挂在了那条巷子的电线杆上。
等等!
陆峥猛地坐直。
他抓起档案,翻回证物页,一个字一个字地看。指尖有微微的发紧,被他强行压了下去。
证物07。粉色丝巾。
他闭上眼,回忆今天早上雨巷里那个画面:林晚秋颈部那道缢沟,沟痕边缘布料压出的纹路,法医报告里写的"缢吊物为死者所有丝巾一条,珍珠灰"。
颜色不同。
他睁开眼,缓缓吐出一口气。是自己应激了。一条丝巾而已,全世界一半的命案里都有丝巾。
可是把死者挂在一个"出过事的巷子"里。用缢吊。用一条不属于常规自杀工具的个人的丝巾。
这些选择,每一处都不必要。凶手做这些事,不为藏尸,不为拖延发现恰恰相反,尸体一大早就被人发现了,像是迫不及待要被看到。
迫不及待,要让这个现场被看到。被谁看到?陆峥把卷宗合上,在档案室的暖黄灯光里坐了很久。地下一层没有窗,他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,直到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,屏幕上跳着一组长的名字。
"陆队,黑号有突破了!三个月前这个号码在另一个案子里出现过你最好回来一趟,这案子……有点邪门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