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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妻子的态度好了不少。
她给我盛了碗粥,夹了个煎蛋放在旁边。
"昨晚是我态度不好。"
她坐到对面,手里端着杯咖啡。
"但这个事你确实应该好好想想,不要因为面子——"
她从包里抽出一份打印好的文件,推过来。
《未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》。
三页。
最后一页已经有了林远的签名,端端正正。
日期是上周的。
"你看看,真的就是个备用。法律上不影响你任何权利。"
我把文件折起来,放进旁边抽屉里。
没签。
也没拒绝。
妻子端着咖啡杯的手顿了一下。
"你什么意思?"
"看看再说。"
她大概没料到我不吵也不签。
愣了一下之后,笑了:"行,不急。"
送豆豆上学的时候,妻子说她有会。
"你送一趟,正好你最近不忙。"
我带着豆豆走到幼儿园门口。
她书包上新挂了一个毛绒小恐龙。
不是我买的。
"豆豆,这谁送你的?"
"林叔叔呀!他给我买了好多好多。"
她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往里跑。
我站在接送栏前面。
栏里夹着一张家长信息表。
紧急联系人一栏:
第一位——林远。
第二位——妈妈。
第三位——唐征。
表格右上角印着更新日期:两年前。
我看了很久。
两年。
两年前我还在庆祝女儿上了这家幼儿园,跟妻子说以后早上我送、下午我接。
她说不用,你工作忙,我来安排就行。
安排好了。
把我排在第三位。
回家的路上,我拐进了豆豆的房间。
靠窗的小柜子最底下一格,塞着一个粉色收纳袋。
里面装着两套换洗衣服、一只小牙刷、一双拖鞋。
收纳袋的拉链上系着一个标签。
妻子的字。
"豆豆去林叔叔家住的包"。
衣服叠得很整齐。拖鞋是新的。
我把袋子放回去,拉链拉好。
我妈从客房出来,看到我蹲在豆豆柜子前。
"找什么?"
"没什么。"
我关上柜门。
"妈,豆豆平时是谁接的?"
"你上次问过我呀,我说过——一般是那个林先生。有时候晚了你媳妇让他直接带回他那边吃饭。"
她犹豫了一下。
"我知道你忙,但我其实跟你媳妇说过好几次,我来接也行。"
"她说不用,说离得远,让我别折腾。"
我妈看着我的表情,声音低下去。
"是不是……我不该说这些?"
"该说。"
我站起来。
"以后你来接。"
抽屉里那份协议到晚上还是干净的。
没有我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