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渊把黑狗抱到后院,打了盆热水,蹲下来给它擦洗身子。
毛结成一坨一坨的泥痂,他拿剪刀一层层剪开,剪到第三层的时候,手停了。
疤。满身的疤。
有的像刀砍的,斜斜划过肋骨;有的像火烧的,皮肤皱成一团死肉;后腿上一道深可见骨的旧伤,愈合得歪歪扭扭,像是没人管它,硬生生自己长好的。
“嚯。”林渊倒吸一口凉气,“你这是……从战场上爬出来的?”
黑狗昏着,没理他。
阿福凑过来看了一眼,脸都白了:“东家,这……这狗怕不是被哪个杀狗场扔出来的?光是这身上的疤,得挨多少刀啊。”
林渊没接话。他手指轻轻抚过一道最长的疤,那疤从肩胛一直延伸到腰侧,几乎把整条狗劈成两半。不是刀伤,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的——那齿痕的间距,比他见过的任何野兽都宽。
他顿了顿,又看了看狗脖子上的勒痕,一圈一圈,深得皮肉都翻了出来。
“这是拴着的。”林渊低声说,“拴了很久很久。”
阿福咽了口唾沫:“那……还留着?”
林渊没理他,低头把药粉撒在伤口上,黑狗疼得浑身一颤,却一声没吭。他轻轻拍了拍狗的脑袋:“忍一忍。”
黑狗眼皮动了动,像是听见了,又像是没听见。
林渊给它上完药,端了碗稀粥放在它嘴边,狗连闻都没闻一口。他叹了口气,拿手指蘸了粥水,抹在狗嘴唇上,一点点地润。黑狗的舌头轻轻卷了一下,终于开始舔。
“东家,这狗起个啥名啊?”阿福蹲在旁边问。
林渊想了想,看着狗身上那些纵横交错的疤,又看看它紧闭的眼。这狗像是被天地扔下来不要的东西,跟他小时候在街头讨饭时的光景,没什么两样。
“叫阿弃吧。”他说,“天弃之子,自己活着。”
阿福挠头:“这名字……不太吉利吧?”
林渊笑了:“它都活成这样了,还怕名字不吉利?”
黑狗像是听懂了一样,终于睁开眼看了他一下。那双黑眼睛里没什么情绪,又好像什么都有。它看了林渊三息,然后慢慢把头靠在了他手心里。
阿福瞪大了眼。
这狗从进铺子到现在,对谁都是爱搭不理的,连那三条病狗伏地求饶它都懒得看一眼。可现在,它竟然主动往林渊手心里蹭。
“嘿,它认你了。”阿福说。
林渊也愣了一下,低头看着掌心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。他咧嘴一笑:“行,认就认吧。别白吃我的粥就行。”
阿弃没抬头,只是尾巴尖轻轻动了一下。
第二天一早,林渊去黑市补了一批病狗。
说是病狗,其实都是些来历不明的货色——有的被人下药毒得半死,有的是真得了瘟病,也有的是饿狠了虚脱。买狗是个赌,赌中了养好能转手,赌不中连本带利全赔进去。
他蹲在笼子前挑,挑了四条,正要付钱,阿弃不知什么时候跟了出来,一瘸一拐地走到笼子边上,挨个闻了一圈。
然后它停在其中一条黄狗面前,用鼻子拱了拱笼门。
林渊皱眉:“你干啥?”
阿弃又拱了一下,回头看他。
林渊蹲下来,凑近看了看那条黄狗——精神萎靡,口吐白沫,眼皮耷拉着,怎么看都是中毒的样子。他原本想挑的是旁边那条看着精神点的花狗。
“你是说,这条能救?”他问。
阿弃不吭声,就那么看着他。
林渊想了想,咬咬牙,把黄狗买了下来。又用半价把那条花狗也收了——他觉得阿弃不靠谱,花狗看着更稳当些。
回到铺子,阿福看了一眼两条狗,也摇头:“东家,你糊涂了?这黄狗明显是被人下了药,活不过三天。那花狗才是真瘟病,不能留。”
林渊蹲在笼子前,还没说话,阿弃就走到黄狗身边,舔了舔它的额头。黄狗打了个激灵,竟然睁开了眼,挣扎着站了起来。
阿福的下巴差点掉地上。
林渊赶紧把黄狗抱出来,灌了碗绿豆水,又喂了些解毒的草药末。不到半个时辰,黄狗开始吐黑水,吐完竟然精神了不少,尾巴也摇起来了。
“毒倒的。”林渊检查完,眼睛亮了,“不是真病,是被人灌了毒。洗干净了就能好。”
他转头又去看那条花狗,花狗蜷在笼角,浑身发抖,鼻头干裂,眼屎糊了一脸。他伸手去摸,花狗连躲的力气都没有。
“这条是真瘟。”林渊叹了口气,“白花了半价的钱。”
他算是看明白了——阿弃挑出来的那条,是被人故意毒倒的,养几天就能缓过来。而他自作聪明挑的那条花狗,才是真正活不了的瘟货。
林渊低头看着趴在脚边的黑狗,阿弃正懒洋洋地舔着爪子,一副“你爱信不信”的架势。
“行啊你。”林渊蹲下来,捏了捏它的耳朵,“鼻子比我都灵。”
阿弃打了个哈欠。
林渊把黄狗单独隔开养着,又喂了两天药,黄狗果然一天比一天精神。第三天已经能站起来吃食了,毛色也亮了不少。阿福一算账,光这一条狗转手就能卖回本钱,剩下的三条都算白赚。
“东家,这狗神了。”阿福搓着手,“要不让它把剩下几条也闻闻?”
阿弃连眼皮都没抬,一副“老子没空”的德行。
林渊踢了它一脚:“干活。”
阿弃不情不愿地爬起来,一瘸一拐地走到笼子前,挨个闻了一圈。闻完三条,它在一只灰狗面前停下,用尾巴扫了扫笼门,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林渊把灰狗提出来一查——果然,也是被人下了药,但用得比黄狗那剂轻,看着没大碍,其实内脏已经开始烂了。要是按表面症状去治,准得治死人。
“好家伙。”林渊摸着下巴,“你这是……能闻出病根来?”
阿弃已经趴在墙根底下了,脑袋搁在前爪上,闭着眼装死。
铺子的生意刚有起色,麻烦就来了。
第三天傍晚,林渊正蹲在门口给阿弃梳毛,一抬头,看见对面“张记狗肉”的张屠户站在街沿上,正往他这边瞅。那眼神,像是盯上了肥肉的苍蝇。
张屠户块头大,满脸横肉,在这条街上卖了十年狗肉,一直是一家独大。林渊的铺子开张半年,生意冷清,他从没正眼瞧过。可这两天,林渊连着转出去几条好狗,名声传开了,不少人开始往这边跑。
张屠户没过来,只往地上啐了口唾沫,转身回了自己铺子。
林渊心里咯噔一下。他在这条街上混过,知道张屠户不是个省油的灯。
果然,第二天中午,铺子里来了两人。
打头的是个瘦高个,尖嘴猴腮,嘴角叼着根草棍,身后跟着一条龇牙咧嘴的黑背獒犬。那獒犬比普通狗大一圈,皮毛油亮,一看就是喂生肉长大的凶物。
“牛二。”阿福脸白了,小声说,“这条街收保护费的。”
牛二晃着膀子走进来,一脚踩在林渊刚擦干净的门槛上,留下一个泥印。
“姓林的。”牛二歪着头看他,“听说你这两天生意不错啊?”
林渊站起身,脸上堆着笑:“牛哥,哪阵风把您吹来了?小本生意,混口饭吃。”
“混口饭吃?”牛二嗤笑一声,“你混饭吃,我吃什么?这条街的规矩,你开店半年没交过一文钱,是不是觉得我牛二好说话?”
林渊心里骂了一句,脸上笑纹不减:“牛哥,您也知道,我这铺子前半年亏得裤子都快当了。这不刚缓过一口气,您容我几天,我把钱凑齐了亲自给您送去。”
牛二冷哼:“凑齐?我看你这两天卖狗卖得挺欢实。少废话,今天先交二两银子,剩下的月底结清。不然——”
他低头看了一眼脚边的獒犬,那狗立刻龇起牙,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。
阿福吓得往后退了两步。
林渊正要开口,忽然感觉脚边有什么东西动了。
一直趴着晒太阳的阿弃,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。
它瘦得皮包骨,后腿还是瘸的,站在那里,连牛二那条獒犬的腿高都不到。可它就那么直直地看着那条獒犬,喉咙里发出一声极低的、几乎听不见的闷响。
那声音短得像一声叹息。